16日,《武汉市控烟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根据条例草案,“12345”市长热线将接受投诉和举报,任何人都有权要求吸烟者在禁止吸烟的吸烟场所立即停止吸烟。
武汉立法控制吸烟
据报道,制定《条例》是为了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通过营造无烟环境,防止公众受到烟草烟雾的伤害,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有效保护不吸烟者在公共场所和区域免受“二手烟”的侵害。通过监督、处罚、宣传教育,吸烟者自觉遵守相关控烟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
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室外区域被纳入禁烟令
哪里不能抽烟?《条例(草案)》将控烟场所大致分为三类。
无烟区包括:
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电梯车厢等。
这些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也禁止吸烟:
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教育培训机构等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和服务的场所;
妇幼保健中心、儿童医院、儿童福利机构的户外区域;
体育健身场馆和表演场馆的室外观众席和比赛、健身和表演区。
禁止吸烟区包括:
歌舞厅、卡拉ok厅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
餐厅如餐厅、咖啡厅、酒吧、咖啡厅、酒店;
洗浴(含桑拿、spa、水会)、足浴、按摩、保健等休闲服务场所;
机场和码头的室内区域。
除了规定的吸烟区,禁止在限制吸烟区吸烟。如果没有吸烟区,就不允许吸烟。
你可以向“12345”市长热线投诉非法吸烟
为了控制吸烟,每个人都有权劝阻。《条例(草案)》明确规定:
任何人都有权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在禁烟场所吸烟,并要求禁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履行控制吸烟的职责;吸烟者不听劝阻或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履行劝阻职责,任何人都有权投诉和举报。
《条例(草案)》着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如完善监督投诉制度,建立全民举报奖励机制,明确规定“12345”市长热线统一受理控烟咨询和投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及时处理投诉。
《条例(草案)》还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为吸烟者提供简单的戒烟服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戒烟门诊,提供专业的戒烟诊断和治疗服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将控烟规范纳入单位职业规范的要求。
非法吸烟的个人最高罚款500元
为了确保立法的有效实施,《条例(草案)》加强了对违法责任的追究,并规定:
个人违反规定,在禁烟场所吸烟的,罚款20元,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阻碍执法的,处以500元罚款;
限制吸烟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员违反禁止吸烟有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烟草制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动销售设备销售烟草制品、经销、捐赠烟草制品的,由市场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