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中国组织网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部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央行三大规划》)。据透露,央行新成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以下简称金融委)和宏观审慎监管部。
记者注意到,与此前公布的财政部“三套方案”不同,央行“三套方案”明确规定了央行在“主要职责”内容之前承担的财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根据中央银行“三定方案”,财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受财务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财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财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安排, 组织起草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大政策建议。 协调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风险处置、消费者保护、信息共享等合作机制,承担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和监管的具体工作,制定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问责办法,承担监管问责工作。设立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理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内部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接受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此外,根据央行“三定方案”,央行内部机构包括: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法务部、研究室、货币政策部、宏观审慎管理部、金融市场部、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部、支付结算部、科技部、货币金银局(保密局)、财政局、国际部(港澳台办)、信贷局、反
此前,央行官网展示的25家内部机构分别是: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法务部、货币政策司、货币政策二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金融司、支付结算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财政局、国际部(港澳台办)、内部审计部、人事部(党委组织部)、研究局
值得注意的是,宏观审慎管理是央行机构改革后新设立的内部机构。
根据央行“三个计划”,宏观审慎监管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基本体系,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识别和处置机制。牵头制定、监控、分析和巩固金融控股公司、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等金融集团的基本规则。牵头外汇市场宏观审慎管理,研究评估人民币汇率政策。制定并实施跨境人民币业务体系,推进人民币跨境、国际化使用,实施跨境资金反周期调整。协调在岸和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推进央行货币合作,率先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政策建议。
在去年3月公布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银行和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被分配给中国人民银行。
上述责任分配给中央银行法律和监管部。
法律法律部根据央行“三定方案”起草了相关法律法规,并起草和审议了相关规定。起草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承担中央银行的法律审查和法律事务。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